110.1.20更新
壹、教師
※聘任
Q1:新聘專任教師最大年限為何?
A1:65歳,超過此年歳則無法為編制內教師。
Q2:系(所)中心若要增(補)聘教師應如何辦理?
A2:1.填報新聘專、兼任(專案)教師需求申請表:依行政流程,經校長核定後展開聘任作業。
2.公開徵聘:於教育部人力需求網站、人力銀行及本校人事室網頁公告。
3.三級教評會審議:需經(系、院、校)教評會審議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聘任之。
貳、職工
※出勤
Q1:何時需申請調整班表?
A1:本校適用勞基法同仁因公務須於週日或例假執行公務時,調班原則及申請流程等更多內容,敬請與人事室聯絡(#1211-#1213),同仁很樂意進一步為您說明,謝謝!
Q2:何種情況下得申請加班?
A2:加班應由單位主管視業務需要事先覈實指派,應於事前於人事系統申請加班,至遲需在事實發生當日提出,如為突發事件加班未及辦理手續者,得於3日內補行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。加班時數限制及申請流程等更多內容,敬請與人事室聯絡(#1211-#1213),同仁很樂意進一步為您說明,謝謝!
Q3:出國須辦理哪些事項?
A3:專任教職員工(含約雇及專案約雇人員)因公或非因公出國之申請,除至人事室差勤系統請假,並請於假單系統選填出國報備表。未擔任行政職之教師寒暑假出國,請填寫紙本之出國報備表,依程序送出申請,敬請惠予配合。
Q4:因天災公告停止上班,出勤如何辦理?
A4:依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,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或上課,除因職務必須出勤者外,其餘人員依公告逕行停班或停課,不列入任何假別計算。
補充:同仁若因居住地區或上班必經地區之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,則需申請請假(請至系統請假,假別點選【天然災害假】,備註填寫居住地區(如台南市)或上班必經地區之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),人事室依人事系統資料審核後完成。
更多資料請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3月修正之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&A」。